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函》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各市市政行业协会)推荐,我协会组织专家资料审查、评委会评议投票等程序,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一期)等69项工程拟评选为“2019年度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公示的工程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存在较重大问题进行反映。反映应以书面形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同时,请各地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对公示的工程名称(全称)、施工单位名称(全称)、参建单位名称(全称)、建设单位名称(全称)、监理单位名称(全称)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姓名等信息进行依次核对,如有差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175号恒祺·克拉天玺5号楼1106室,邮编310017。
联系人:董帆 陈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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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doc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