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协字(2011)第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工程协会:
根据工作安排,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即将进行2011年度“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要求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已经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讨论通过。请你们按此“办法”协助组织申报工作,敦促申报个人认真填写参评申请表、撰写相关业绩材料,附执业资格等有关证明资料,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你们,并经你们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11年度“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0日。
三、其他
请你们切实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参照往年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数量进行审核推荐,并排出推荐顺序,将推荐意见函与申报材料一并以快递或挂号邮寄形式送达。
联 系 人:沈 汛 赵 元
电 话:010-88389708 010-8838107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北沙沟101号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暂行)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暂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化的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队伍,搞好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每年组织一次,每年第三季度组织申报,第四季度组织评选,次年进行表彰和交流。
第二章 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从事市政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中承担的工程项目营业额在一千万元以上。
第五条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条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公平竞争、诚实守信。
二、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项目经济责任书规定的任务,认真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在项目管理中确保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推进技术创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在项目管理中确保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推进技术创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及交付使用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
五、工程项目获得过设区城市及以上政府或相应部门颁发的优质奖项。
六、参评人员应有任项目经理三年以上的经历,并需完整地完成业绩材料中所承担的工程项目。
第三章 申 报
第六条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组织申报,进行初评,并签署推荐意见;未设立协会的地方,可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组织申报,进行初评,并签署推荐意见。
第七条 参评个人应如实填写参评申请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 参评个人需撰写相关业绩材料,并附执业资格等有关证明资料(见附件2)。参评资料一式两份,按通知要求及时申报。
第四章 评选机构及程序
第九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协会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有关专业委员会推荐专家,组建“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专家库”。每年度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评选专家组成当年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为方便工作,评选委员会可设若干评选专家小组。
第十条 评选工作程序
一、资料审查:评选专家小组审查申报资料,推荐入围的候选人。
二、综合考评:评选专家小组对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候选人进行相关的综合评价。
三、集体综合评选:根据资料审查结果及综合评价意见,评选专家小组进行集体综合评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出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当选人名单。
第十一条 集体综合评选结果经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批准,确定为本年度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并在市政工程协会网站公告。
第五章 表彰与监督
第 十二条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对获得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称号的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三条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对获得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称号的个人进行动态观察,凡是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社会信用出现重大不良记录者,将取消其称号,并在协会网站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参评申请表
附件2: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附件1: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参评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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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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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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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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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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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及类别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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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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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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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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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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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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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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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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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曾获
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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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项目经理以来的
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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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的竣工工程项目名称
和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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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协会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装订,按以下顺序汇编成册,要求内容简洁、印刷清晰、装订整齐,切忌豪华或粗糙。
(一)目录;
(二)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参评推荐表(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
(三)业绩材料;
(四)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近三年主要代表工程的合同、竣工交验材料、项目经理任命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六)提供业绩材料所报工程项目与单位签订的经济责任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七)设区城市以上的工程项目和个人获奖证书(安全、技术、质量、文明生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业绩材料应不少于2000字,内容包括如何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项目经济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如何落实项目成本核算制,加强项目的成本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如何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如何加强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以及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推进技术创新,如何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在确保施工质量、降低成本、合理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做法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