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需要的设计,日前,省建设厅、省人防办联合出台《浙江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需要设计导则》(以下称《导则》),引导全省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提高战时防护能力。
《导则》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由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和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经过层层专家评审,最终决定推广至全省各地。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综合管廊项目成为样本,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和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编制。
2013年12月,该新区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需要》科研课题研究;2014年1月,新区综合管廊项目依法纳入人防行政审批流程;2014年7月,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需要》科研课题通过国家院士级专家评审;2015年6月,新区召开《导则》咨询会,推进理论创新,谋求标准规范,启动《导则》课题研究;2016年7月,新区开展的《导则》课题研究通过专家鉴定。一个“全省标准”,从金义都市新区走向全省各地。
“综合管廊兼顾人防需要是一项创新工作,在全国没有先例。” 新区民防分局局长胡银生说,新区建设综合管廊项目,一方面是国家上位法规和新时期城市建设策略的要求,一方面也是提升新区整体防护能力的实际要求,不仅在战时可有效保护生命线系统的安全,提供临时应急人员的疏散通道,在和平时期也能有效提高生命线系统的防灾抗毁能力。
《导则》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结构防护、附属设施、孔口防护。《导则》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需要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战时的防护能力,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时提供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