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大会通过)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大会于2015年3月31日在宁波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员413人,实到 316人,根据《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章程》第十四条规定,会议有效。会前(3月30日)召开的七届四次理事会,应到理事123人,实到103人,与会理事认真研究审议了提交会员大会的各项议题,为大会的召开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秘书处的相关工作制度。本次大会宁波市城管局副局长黄毓林,省住建厅城建处贾颖东主任莅临指导,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协会秘书处提交的省协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及2015年工作计划;审议建设咨询等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更换职务名称的建议;审议关于模拟试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的建议;听取市政工程施工专委会、市政设施管养专委会、建设咨询专委会、工程质监(质量)专委会、城市道路照明专委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省协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2014年度财务报告与2015年工作计划。在新的一年里,秘书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服务意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扩大服务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将做好服务列为常态化工作。
二、通过建设咨询等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更换职务名称的建议,以保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继续发挥杭州市建设发展中心等事业性质会员单位及有关同志在专业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该项内容在今后协会章程修改时,进行补充调整。
三、通过关于模拟试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的建议,通过在标化工地的创建活动和检查过程中模拟试行,联系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评分办法,通过全面推广实施,促进和提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水平。
四、肯定施工、管养、建设咨询、质量、城市道路照明等五个专委会2014年度的工作,同意各专业委员会就下一步工作提出的工作思路。各专委会要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继续加强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不断加大各专委会之间的沟通互动,更好地服务会员,推动行业的发展。
五、理事会向大会报告了研究通过的关于协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待遇调整方案;柳志军同志任城市道路照明专委会主任委员,以及同意23个单位加入协会等事项。
在2015年,省协会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强企”创建活动,帮助会员单位做好资质就位等工作,并积极探索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依靠和发挥各专业委员会作用,同时加强与各市、县市政协会合作,支持各地市政协会开展施工安全、质量创优、企业创新工作,加强协会秘书处的建设,共同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