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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复核换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2-13 08:27:00 发布者:本站
关于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复核换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所鉴定工作资格从2004年10月开始取得。因种种原因,鉴定工作进展缓慢。建设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民工800万人、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5万人的任务目标,制定了2006年后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目标和各地的分解任务。我所在2007年定要做好这项工作。同时,根据浙建鉴[2007]1号文件精神,现省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全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考评员进行复核、换证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员复核换证范围
截至到2006年12月31日考评员资格证书(卡),有效期满3年的全国建设行业鉴定所聘用的行业特有工种考评员,考评人员申请复核、换证按本人自愿的原则。原“浙江省市政工人职业资格鉴定站”和“浙江省市政工程协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考评员都属这个范围。你单位考评员(                          )属于参加本次复核、换证的范围。
二、         复核、换证程序及材料
(一)、申请参加复核、换证的考评员需填报《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
人员复核、换证申请表》,撰写本人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聘用期间参加考评工作情况;掌握本职业新知识、新技能的情况;掌握本职业考评新技术、新方法的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及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情况等。
(二)、上报考评人员需提交本人资格证书(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指导中心对换证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复核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各项考核合格者由指导中心报省建设厅核准换发考评人员资格证书(卡),名单上网公布;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复核者,其所持考评人员资格证(卡)自行作废。
(四)、各单位如有新的专业人才,自愿参加我所的鉴定工作也可报名,经过省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就能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鉴定工种为:下水道工、下水道养护工、筑路工、道路养护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泵站操作工。
上述材料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资料统一在2月底前报到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因在此期间有一个春节,请有关会员单位充分重视,并抓紧时间落实到位。谢谢!
联系人:顾凯琳             电话、传真:0571—85100587
邮编:310003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皇亲苑小区5—1—101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07年2月12日
 
附件:1、《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申请表》
         2、《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考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