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各施工企业会员单位:
根据住建部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就位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延续就位,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各施工企业会员单位在学习理解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的过程中提出了不少需咨询的相关问题,为帮助各会员单位顺利就位,省协会向各施工企业会员单位收集整理各会员单位需咨询的相关问题,统一向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汇报,希望各地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能够在9月10日前将本地施工企业会员单位需咨询的相关问题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给协会秘书处。如有疑问请与联系人联系。
省协会联系人:聂小勇 夏磊刚
电话:13336053611;传真:0571—85100587;
电子邮箱:13336053611@163.com;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