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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合作联盟10年回眸

发布时间:2013-01-25 15:39:00 发布者:本站
    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合作联盟已经走过了10年的历程。
    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城镇密集、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经济发达、科技力量雄厚、高层人才聚集的经济核心区域之一。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合作联盟的建立,适应了该区域经济协作全面联动的大趋势,使得在这一区域内跨省、市市政建设项目的合作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2003年8月14日,上海市、浙江省、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5个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在上海签署《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协会合作协议书》,发表《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合作联席会议宣言》,拉开了长三角地区市政行业区域合作、交流的“帷幕”。
    2004年3月,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第二次合作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通过了“长三角市政协会2004年合作计划”和“长三角地区培训和研讨合作办班暂行办法”, 联合举办了上海国际公路交通与市政技术展览会。与会的江、浙、沪两省一市和宁、杭、甬三市协会达成重要共识:合作可首先从信息交流、培训与研讨、异地服务三个方面展开。同年5月21日,由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协会联合举办、浙江省市政工程协会承办的“市政企业改制工作”研讨会在杭举行。
    2005年4月,第三次合作联席会议在我省宁波市召开,宁波市市政工程协会担任执行主席。会议吸收常州、无锡、苏州三市协会加入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联席会议。会议商定,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二是利用各地优势,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培训和研讨,三是为长三角市政协会会员逐步开展 “异地服务”。
    2006年5月,第四次合作联席会议在无锡召开。该市吴建选副市长介绍无锡城市经济发展情况并致欢迎词,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果有刚秘书长、上海市社团局何卫平处长、台湾同行学者徐益祥先生应邀出席。会议主要议题是:扩大长三角地区的合作,从2005年的9个城市扩展到16个城市;成立“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合作联盟”,为成员单位颁发铜牌,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会议商定每年一次的合作联盟全体成员大会为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执行主席由上海、浙江、江苏三地协会轮流担任,每轮担任时间为二年。
    2007年6月,第五次合作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总结了长三角地区行业协会合作经验,探索、研究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间的互助合作的问题。会议前,江、浙、沪三协会分别接受了《文汇报》记者采访。并在6月28日《文汇报》长三角专版上作了重点介绍。代表们还参观了长江隧桥工程,考察了崇明的建设情况。
    2008年5月,江、浙、沪以及南京、常州、无锡、苏州、南通、杭州、宁波、绍兴、湖州、台州13个城市的市政工程行业协会代表会聚浙江千岛湖举行第六次合作联席会议。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方建会长为执行主席并主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交流如何开展异地服务,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各地协会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2009年6月,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主办、宁波市市行业协会承办的第七次合作联席会议在宁波召开。会议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得到发展;开展市政工程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加强培训再教育工作;帮助企业提高全员素质,以及帮助市政施工企业创建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经验交流。会议认为,协会当前应关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把握行业发展的趋势,适时组织力量联合开展调研。二是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三是研究行业协会自身发展规律,把协会工作做得更好。
    2010年4月,由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主办、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承办的第八次合作联席会议在苏州召开。合作联盟主席单位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副会长吕勇作总结发言,与会同志围绕“分析市政行业发展趋势,交流探讨如何应对形势,加快发展,培育龙头企业”、“研究行业协会自身发展规律,交流探讨如何加强协会建设,增强协会影响力”和“了解企业需求,交流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满足企业需求,促进行业发展”三个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2011年5月28日,由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主办、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承办的第九次合作联席会议在南京市召开。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会长张昌华介绍了“如何发挥好企业与政府间桥梁与纽带作用”的经验,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长史官云介绍了协会在培训和教育工作方面的经验,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彭荣峰介绍了协会在信息服务方面的情况,合作联盟主席单位——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副会长吕勇作总结发言。出席会议的合作联盟成员单位表示,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丰富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为整个长三角地区市政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0年来,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合作联盟的成员单位由成立之初的5家协会,扩充至江、浙、沪两省一市和我省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舟山、台州、金华、衢州9个设区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在内的24家。
    10年来,长三角地区各市政行业(工程)协会通过区域性合作,增进了交流,沟通了信息,提高了服务能力,拓展了服务领域。各地协会的会员单位也在区域性合作中增加了发展机遇和空间,提升了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2010年5月颁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未来5——10年长三角地区将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形成分工合作、功能互补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颁布为契机,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合作联盟必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展开交流与合作,在这一地区市政行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