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1年度浙江省市政优质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6 16:26:00 发布者:本站
浙市政业[2011]13号
 
关于进行2011年度
浙江省市政优质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和今年申报参评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 4月 20日起组织专家对富阳东大道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地下道路工程等26个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现场评价。现将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分三个小组进行,每组由3-4位专家组成,评价时间约10天左右,评价项目具体分组及日程安排将另行下达。
    二、评价组成员从专家库中抽选,请入选的专家于4月20日上午10时前到省市政行业协会(杭州市皇亲苑小区5幢1单元101室)报到。
    三、评价工作受检方参加人员范围:申报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维护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有关负责人。当地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派员参加。
    四、评价工作内容及程序:
    1、观看工程施工质量创优录像片,了解工程概况。
    2、听取申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汇报介绍工程建设情况;听取管理维护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意见。
    3、查看工程施工技术质量检验及验收备案资料。
    4、现场检查申报项目实体工程质量,对工程进行必要的实测实量抽检,对道路工程进行取芯检测。
    5、评价情况反馈。
    五、各评价项目申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1、 准备好全套施工技术资料备查(事先放在评价组人员住地) 。
    2、申报道路工程项目单位请准备好钻孔取芯设备。
    3、指派工程项目经理和资料员配合检查。
    4、指派若干辅助工协助现场钻孔和打开井盖等工作(备好工具)。
    5、备好评价组人员赴现场查验时用的安全帽。
    六、评价工作接待规定:
    1、对评价组人员不得超标准接待,提倡吃工作餐,住宿从简,不得安排与评价无关的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评价组成员赠送钱物。评价组到各地的食、宿、交通由受评价项目单位负责安排。
    2、受评价项目单位应加强相互联系,下一站受评价项目单位应提前与上一站联系,做好评价组人员接站工作,并提前派车至前一站点接站。
    七、请有关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指派一位同志参加和组织好当地的工程项目评价工作,并与评价组保持联系,合理安排(调整)路线和日程,做好前后衔接协调工作。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抄送:省建设厅城建处、省建筑业管理局,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各设区市城建主管部门,本会会长、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