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如何分摊更合理,地下空间使用权该如何划宗和分摊……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新出台的《杭州市土地登记划宗及分摊方法若干规定》,对上述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首先,完善了土地登记划宗基本方法。明确宗地界址线以合法批准的用地红线确定的范围划宗,强调了划宗土地的合法性,有效统一了市区土地登记的划宗方法。
其次,调整了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分摊方法。新规定中的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是将建筑占地面积按照楼幢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共用土地使用权只登记不发证,只在业主土地使用证的备注栏予以注明“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另外,新规定还增加了地下空间土地划宗、面积分摊和线性工程划宗等内容。明确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为地下建筑物的垂直投影,其中地下空间层高不得低于2.2米,按照地下建筑物的外墙壁划分宗地;不同层的地下空间应按层分别单独划宗,同层的则应划为一宗地,分摊面积以合法的房产登记面积为依据。同时还规定,线性工程用地应以县(市、区)等行政区为单位划分宗地。这些新规定、新方法,为进一步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奠定了基础,对有效推进我市地下空间土地和线性工程土地登记工作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