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市政业〔2022〕3号)和《浙江省市政金奖养护示范设施评选办法》、《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经养护单位、设施管理单位申报、各设区市市政设施监管部门推荐,我协会组织专家资料审查、现场核查、评委会评议投票等程序,东风港路(天鹤路-三义路)等33个设施拟评选为“2021-2022年度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 (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5月25日-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公示的设施不符合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或存在较重大问题的情况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同时,请各地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对公示的设施名称(全称)、申报单位名称(全称)进行依次核对,如有差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 斌
电 话:13456883828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88号9号楼
附件:2021-2022年度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评选结果名单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