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主办了此次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渤海区域六城市,沪苏浙各地级以上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及部分专家与会。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南京、苏州、宁波、合肥、青岛、广州等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介绍了工作情况。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王宁作主报告。他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非常重要和紧迫。从2002年起,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主体、要素、运作模式、指标体系等进行专题研究;召开了两次信用体系研讨会;专门发布了三个通知,起草了4个文件,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加快了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度,组织了专题调研,召开了三次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部署了试点工作,颁发了有关文件,积极指导地方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他提出:总体目标是“2010年初步建成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为此,要积极稳妥,突出重点,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来大力推进。
一是构建“四个统一”,建设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建设部选择长三角和环渤海南北两大区域作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即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为主构建一个统一的区域诚信信息平台;以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青岛、沈阳、大连等地为主构建一个区域性城市间联合诚信信息平台,为全国提供经验和样板。要求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级城市及以上城市加快诚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城市和区域间的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对市场主体制定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完善统一的诚信法规体系。构建统一的诚信奖惩机制。二是加大整合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各地应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披露、交换、发布系统,实现信息公开和共享。三是要推进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四是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健全信用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