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二次会员大会决议

发布时间:2009-07-14 16:29:00 发布者:本站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二次会员大会于2009年7月11日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员代表340人,实到 271人,符合《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章程》第14条规定,会议有效。省协会副会长郑旭晨主持会议,省建设厅城建处郭丽华处长、冯峰副处长和省建筑业管理局叶军献副局长到会指导,会长方建、副会长兼秘书长史官云、副会长孟文华、宋肖锋、金谷良、沈麟祥和专兼职副秘书长出席了会议。
    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了关于对《浙江省市行业协会章程》个别条款进行充实调整的建议;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草案);关于《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草案)、《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草案)修改和省市政行业三项评优奖项的说明及在全省市政行业内开展诚信活动的建议;六届常务理事会关于同意宋肖锋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职务和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邱佩璜主任担任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提议,并听取了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同意吸收有关单位入会和退会的情况报告。
    大会表彰了荣获2009年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的有关单位。
会议认为,各专业委员会在发言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市政行业的整体进步,更有针对性地搞好为会员单位的服务工作,省协会秘书处会同各专业委员会要按照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予以认真归纳整理,业内能解决的,应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希望和要求政府部门帮助解决的,应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促进市政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    同意对《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章程》第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三十七条所作的充实调整。
    二、    通过《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办法及管理规定》。
    三、    通过修订后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及省市政行业三项评优奖项办法。
    四、    同意宋肖锋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职务,同意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邱佩璜主任担任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大会对宋肖锋同志任副会长期间为协会和会员单位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    原则通过关于在全省市政行业内开展“诚信活动”的建议,具体办法,提请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大会认为,当前,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并未减弱。全体会员要认真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协会秘书处、各专业委员会和协会各位领导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协会自身的制度、服务机制创新,认真有效地履行协会的职能,为促进我省市政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进一步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200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