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业[2012]19号
各施工企业会员单位:
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市政标化工地”)活动,是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程度的重要载体。根据省建设厅浙建建(2005)41号文件关于市政标化工地由我会组织评选及推荐省建筑标化工地的精神,在继续贯彻《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基础上,经2012年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研究决定,为进一步深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和评选工作,积极发挥本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按需要、分层次组织好现场交流、观摩、培训等活动,将省市政标化工地参选牌交由本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省市政标化工地的评选工作仍由省协会秘书处组织进行。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省市政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挥省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在省市政标化工地创建活动中的推动作用。
积极推进市政公用工程生产安全文明施工是施工专业委员会和全体施工企业会员单位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施工专业委员会要积极推动在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参选,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交流、指导、推广活动,努力提高省市政标化工地的普及程度和创建水平。对符合参选基本条件的工程,及时核发参选牌。已经核发参选牌的情况应按月报省协会秘书处备案。参选牌由省协会统一制作。
二、按照《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要求,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基础施工阶段)填写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申报表。经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市市政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后,向我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申请参选牌。参选牌应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接受社会监督。
三、继续发挥网上备案和交流的积极作用。施工企业和我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可以通过浙江市政工程网(http//:zjsz.cbi360.com)的“标化工地”平台进行备案和交流,但申报参选和核发参选牌应以纸质正式文件为准。
四、不断完善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选工作。该项工作仍由省协会秘书处组织进行。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材料要求以及评选程序仍按《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执行。请各设区市(含义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市市政行业协会,在当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前分两次填报各设区市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汇总表,并及时做好省市政标化工地的推荐文件报送工作。
省协会联系人:陈艳蓉
联系电话:0571-85100587
地 址:杭州市皇亲苑小区5幢1单元101室
邮 编:310003
省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徐 媚
联系电话:(0571)85188467—8007
手机:13616539937 QQ:2343748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东楼1201室
邮 编:310003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省建设厅城建处,省建筑业管理局, 各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市市政行业协会,各地市政工程安监站,本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吴雪桦副厅长,本会会长、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