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宣贯《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培训班
的预通知
各有关市政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关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8年4月2日发出了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批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地3.0.7、3.0.9、6.3.3、6.3.10、8.1.2、8.2.20、10.7.6、11.1.9、1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使广大市政工程建设建设、施工、质监、监理等单位人员及时掌握规范,执行规范,我协会决定会同各市市政协会近期举办宣贯《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培训班并提供教材,希望有关人员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质监及监理等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二、 请各单位在月底前(8月31日)把报名回执传真、发邮件或邮寄到省市政行业协会。
三、 培训时间、地址另行通知。请各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做好动员宣传工作。
四、 联系方式
培训单位: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
邮编、联系地址:310003 杭州市百井坊巷皇亲苑小区5-1-101
联系人:顾凯琳 电话、传真:0571-85100587
网址:www.zjdsz.com 邮箱:zhjshzh@126.com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宣贯《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培训班报名回执
(此表不够可以复印)
所属地区 |
单位 |
参加人员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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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邮编、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