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政工程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浙市政业[2010]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经研究,决定在第九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召开市政工程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交流我省各市近年来创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经验;
(二)讲解市政工程标化工地的申报和评价程序;
(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宣贯。
二、参加人员
(一)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联络员;
(二)省市政标化工地申报工程的项目经理及工地安全员;
(三)各市政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各市、义乌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相关负责人;
(五)邀请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业务科室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各1名。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8:30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地点:浙江金川宾馆(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总机
0571-86996999)。请与会人员在6月28日下午5:00前到金川宾馆一楼大厅报到。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落实参加会议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二)会议收取资料费35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包括驾驶员)回执传真至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以便会务安排。
联系人:陈艳蓉13605810085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104574
附件:报名回执表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管理处,省建筑业管理局,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市政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各市、义乌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应柏平副厅长,本会会长、副会长
附件:
市政工程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研讨会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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