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建设系统各级党委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建设部干部学院拟定于2007年1月举办第一期建设系统“和谐社会构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指导思想和目的
培训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回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内容,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式和任务,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想和对策,推进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二、培训主要内容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创新和意义;
2、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与目标;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关键;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党员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
5、党政廉政建设专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反腐败现状、趋势和对策;党政干部的系统思考与战略思维;
6、效能监察专题:纪检监察工作方法技巧、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商业贿赂的相关司法解释及法律适用;招标项目的运祚规范及项目过程监督操作实务;证据的获取与运用、典型案件案例分析;
7、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职务犯罪的现状、原因、形式;职务犯罪成因及预防;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8、经验交流专题:招标采购、政务公开、权力监督等制度新思路、新办法及经验交流。
三、培训对象: 建设系统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党政、党务、纪检监察、信访、行政等部门工作的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基层单位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骨干。
四、主讲专家:培训班将邀请中共中央党校、国内著名法学家等著名专家授课。
五、证书:学习结束后颁发建设部干部学院继续教育证书。
六、时间、地点:2007年1月19日-1月26日 (19日报到) 海口
七、收费标准:培训费900元/人(函授课、资料、证书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八、有意报名的单位和个人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67104508 传真:010—67104508
联系人:郑毅 彭燕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