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8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08 16:06:00 发布者:本站
 
浙市政业(2008)1 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
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08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了与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评审年度相统一,从2008年度开始,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的评审年度与评审年份相同,评审的工程 仍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已经过竣工验收投用的项目。
     二、各市、各企业申报的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必须符合《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并且已获得2007年度“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30项)”;参评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的工程应获得“2007年度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12项)”称号的工程。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市政类项目的必须符合2008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规定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本协会初审后,集中报送给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具体内容可参阅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网(http://zjsjx.zjjs.com.cn)《各类奖项》栏目中相关内容。
     三、《工程创优计划书》应在开工后1个月内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制订,制订后7天内送本协会秘书处及工程所在地市市政协会和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类工程)备案。《创优计划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创优目标;工程特点、难点;拟采用的现场管理模式;技术创新措施(“十大系列”新技术应用)和建筑节能;创优的质保体系和开展TQM活动等。尚未将《工程创优计划书》送交省协会秘书处的,请在1月30日前送达,过期不再受理。
     四、根据建设部第134号令规定,工程施工图应进行审查,申报工程其主体结构必须经有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同时提供审查机构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大中型或结构新颖、造型复杂的桥梁工程,应有桥梁动、静荷载试验资料;并提供检测机构附有检测项目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的项目必须获得当地设区市级优质工程奖(金杯奖)称号,并有当地设区市级建设工程(市政)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说明》。
     七、申报时须提交:《申报表》二份(单独装订);所有附件书面资料应按次序先后,编目编页码后装订成册一份;录有反映工程质量创优活动情况的DVD光盘(有普通话配音,播放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一张;反映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情况的照片6张和反映工程竣工后全貌的照片4张共10张(均不得进行电脑修饰处理),一律按次序附文字说明后粘贴在附件资料的最后几页内。上述申报材料应在2008年3月30日前报送到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八、2008年度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和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的市政工程项目,将在2008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中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其资料报送将按要求另行通知。
     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0571-85100585。
     九、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直接从《浙江市政》网(www.zjdsz.com)上下载。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08年1月5日
 
 
 
 
抄送:省建设厅、张文平副厅长
省建设厅城建处、建筑业管理局、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各市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市政协会
本会会长 、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