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优质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8 17:48:00 发布者:本站
各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创优质工程的活动,经研究定于 4月 13日起组织专家对杭州市留石快速路一期等23个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评价。现将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分三个小组,第一组为桥梁组;第二组为道路组;第三组为水厂、污水厂组。每组由三位专家组成,评价时间约10天左右。评价项目具体分组及日程表将适时下达。
  二、评价组成员从专家库中抽选,请入选的专家于4月13日上午10时前到省市政行业协会(杭州市皇亲苑小区5幢1—101)报到。
  三、评价工作内容及程序:
  1、召开当地建设、施工、监理、质监、养护接收等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各方人员由主申报单位通知),听取各方对申报项目创优工程质量控制、监督、管理情况汇报;观看工程施工质量创优录像片,了解工程概况(由施工单位将上述五个单位各自的汇报资料合订成册供评价组查阅,每位专家各一份);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道路工程需钻孔检查路面厚度,下水道需打开井盖查看);
  3、查阅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仍按建城[2002]221号文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要求);
  4、评价情况反馈。
  四、各评价项目申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1、准备好全套施工技术资料备查(事先放在评价组人员住地);
  2、道路工程应准备好钻孔取芯设备(含现场电源及操作人员);
  3、指派工程项目经理和资料员配合检查;
  4、指派若干辅助工协助现场钻孔和打开井盖等工作(备好工具)。
  五、评价组到各地的食、宿、交通由受评价项目单位负责安排。
  1、受评价项目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安排与评价无关的活动,不得向评价人员赠送钱物。
  2、受评价项目单位应加强相互联系,下一站受评价项目单位应提前与上一站联系,做好评价组人员接站工作,并提前派车至前一站点接站。
  六、请有关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指派一位同志参加和组织好当地的工程项目评价工作,并与评价组保持联系,合理安排(调整)路线和日程,做好前后衔接协调工作。
  七、评价组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申报工程进行认真、公平、公正的评价。在进行评价工作过程中,评价组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工作期间不得擅自行动,不得有受贿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取消评价组成员资格,直至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八、省市政行业协会对本次检查过程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71—85100587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二○○九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优质工程  评价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城建处,省建筑业管理局,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各设区市城建主管部门,本会会长、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