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业〔2022〕15号
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丽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全省市政行业高质量发展,宣传和鼓励为市政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组织评选2022年度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选数量
按八届七次理事会议通过的2022年工作计划执行,实行总量控制。
三、申报推荐
由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对照条件认真自评,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协会签署意见。非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不属申报范围。
四、评选依据
2022年度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评选按照省协会《关于公布〈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优秀职业经理(领导者)、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浙市政业〔2012〕24号)要求执行。《评选办法》所指“近两年相关业绩”计取时间为2021年至2022年。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申报表》《申报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业绩表》《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浙江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申报推荐表》《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考核表》需提供原件,各一份,按《评选办法》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为推行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其余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按照《评选办法》要求排序,标注清晰,存入U盘;
3.申报先进单位无需提供视频资料;
4.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实事求是,能真实反映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和荣誉,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请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协会协助组织好本地区的申报工作,在11月22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申报资料报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皇亲苑5幢1单元101室
联系人:施丹旖 0571-85067187 13586457971
罗生蕊 0571-85104574 13588484946
附件:1.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2.浙江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