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业〔2021〕17号
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丽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全省市政行业高质量发展,宣传和鼓励为市政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组织评选2021年度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选数量:按八届四次会员大会通过的2021年工作计划执行,实行总量控制。
三、申报推荐:由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对照条件认真自评,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协会签署意见。非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不属申报范围。
四、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申报材料:2021年度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评选按照浙市政业〔2012〕24号文《关于公布〈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优秀职业经理(领导者)、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评选办法》所指“近两年相关业绩”计取时间为2020年至2021年。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申报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实事求是,能真实反映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和荣誉,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相关评选办法、申报表和评选考核表可登录www.zjdsz.com(浙江市政网站)查询下载。
五、请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协会协助组织好本地区的申报工作,在10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按要求装订,应有目录和页码)报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皇亲苑5幢1单元101室
联系人:王钦
联系电话:0571-85067187、13335813551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