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业〔2023〕14号
各会员单位、获奖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评选办法》《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在养护单位、设施管理单位申报,各设区市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料审查、专家现场核查、评委会评议投票和网上公示等程序,东风港路(天鹤路-三义路)等33项设施被评为“2021年度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现予公布。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努力提升市政设施管理养护质量。广大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单位要学习先进,积极参与市政养护质量创优活动,共同为我省市政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2021年度浙江省市政金杯养护示范设施名单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