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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06-03-29 08:40:00 发布者:本站
1  总则
1.1 根据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内容的具体规定。
1.3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垃圾处理、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
1.4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5.0.1条规定时,还要遵守下列规定:
1.4.1 监督关键工序验收并抽查其验收资料。
1.4.2 抽查监理平行检验资料。
2 道路工程
2.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2.1.1 路基、基层、面层的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隐蔽验收;
2.1.2 结构层厚度、压实度、弯沉、混凝土强度、水泥及石头灰类混合料强度、承载板实验、沥青混合料等涉及道路结构稳定的重要指标;
2.1.3 路面的高程、平整度、抗滑性能、宽度等涉及使用功能指标值。
2.2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人行道、侧平石、收水井、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等。
2.3 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
2.3.1 道路压实度与强度;
2.3.2 结构层厚度与强度;
2.3.3 道路几何尺寸;
2.3.4  混凝土预制构件强度;
2.3.5 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3  桥梁工程(含高架道路)
3.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3.1.1  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试验检测和隐蔽验收;
3.1.2  混凝土、钢筋和刚绞线、预应力、刚结构制作与安装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和验收;
3.1.3支座、伸缩装置、桥面铺装铺装及其他涉及使用功能的工序质量验收;
3.1.4大中型桥梁的成桥鉴定、包括动静试验、评估报告等。
3.2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桥面系、安装工程、外观质量、桥梁总体等。
3.3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
3.3.1基础与主体结构混凝土的强度;
3.3.2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连接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3.3整体与部位的几何尺寸;
3.4钢结构防腐层厚度;
3.5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4  隧道工程(盾构法与明挖、盖挖法)
4.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4.1.1地基处理与桩基、基坑支护结构、主题结构的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隐蔽验收;
4.1.2基坑开挖与支护、混凝土、钢筋、钢结构制作与安装、盾构管片安装、横向联络通道、结构防水、隧道抗渗堵漏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关键工序验收;
4.1.3预制管片的单块检漏检测报告和水平拆装试验记录;
4.1.4基坑位移、地面沉降、隧道轴线、结构限界等与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环境影响相关的重要指标。
4.2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设备安装、内部装饰、外观质量、几何尺寸等。
4.3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
4.3.1结构混凝土强度;
4.3.2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4.3.3管片拆装质量;
4.3.4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5  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
5.1 给水和污水处理工程
5.1.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基础与主要构筑物的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隐蔽验收;
2.管线敷设和机电设备安装的施工质量、检测调试;
3.混凝土、钢筋、预应力、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验收;
4.水池满水实验和消化池、沼气罐的气密性试验。
5.1.2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测:
  钢结构连接与防腐、建筑物和构筑物外观质量等。
5.1.3监督检测的的项目宜包括:
1.基础与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
2主要受力的钢筋的数量、连接、位置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消化池预埋件安装、密封性能、保温及防腐性能;
4.机电设备技术性能;
5.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5.2排水工程
5.2.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地基处理与管道敷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隐蔽验收;
2.混凝土、钢筋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验收;
3.管道轴线、管底标高、闭水试验、回填土压实度及其他涉及功能的指标值:
5.2.2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垫层、检查井内内外粉刷、管道借口等。
5.2.3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
1.基础与主体结构混凝土及沙浆强度;
2.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6  管道工程(含给水、燃气、热力)
6.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6.1.1地基基础处理、管道敷设(铺设、现浇、非开挖)、桥管下部结构、支(吊)架、管道保护、设备安装的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隐蔽验收。
6.2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6.3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
6.3.1管道连接
6.3.2管道防腐层厚度与粘结力;
6.3.3管道外防腐层检漏;
6.3.4混凝土强度
6.3.5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6.3.6  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7垃圾处理工程(填埋与焚烧)
7.1垃圾填埋工程
7.1.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        垃圾填埋区基础压实度及外观的试验检测、隐蔽验收;
2.        防渗膜铺设平整度及热融焊接质量的隐蔽验收;
3.        膨润土配合比及渗漏系数的试验,压实度及厚度的检测与验收。
7.1.2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1.        土工布铺设搭接尺寸与平整度的隐蔽验收;
2.        地下水导排层铺设及平整度的隐蔽验收。
7.13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
渗滤液防渗漏膜厚度、搭接宽度。
7.2垃圾焚烧工程
7.2.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        基础与主要构筑物的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隐蔽验收;
2.        管线敷设、支(吊)架、管道保护、设备安装、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施工质量、检测调试;
3.        混凝土,钢筋、预应力、钢结构制作和安装、管道连接、管道防腐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关键工序验收;
4.        除尘、尾气处理装置严密性试验和水池满水实验。
7.2.2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管网系统试验(强度、严密性)、管网清通吹扫、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外观质量。
7.2.3监督检测的项目包括:
1.        基础与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
2.        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连接、位置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        钢结构防腐层厚度;
4.        管道连接;
5.        管道防腐层厚度与粘结力;
6.        管道外防腐层捡漏;
7.        接地电阻;
8.        机电设备技术性能;
9.        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8城市照明工程
8.1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照明灯具基础、电缆埋社、灯杆、固定灯架、漏电保护、眩光控制等设施安装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8.2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下列部分内容进行抽查:
电缆、电杆、灯座、变压器、配电与控制装置等出厂合格证、试验检测资料和安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