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4 14:46:00 发布者:本站
 浙市政业[2011]36号
 
各常务理事,各会员单位: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于2011年11月3日在杭州富阳市召开,与会同志一致通过了《浙江省市政行业
协会六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现将《决议》印发给你们,并请按照《决议》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报送: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城市建设处,吴雪桦副厅长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
决   议
(2011年11月3日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于2011年11月3日在杭州富阳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理事43人,实到42人,列席1人,符合《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章程》第21条规定,会议有效。省协会会长方建主持会议,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史官云,副会长郑旭晨、孟文华、金谷良、邱佩璜(代)、沈麟祥出席会议。与会的各位常务理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关于要求推迟本会选举换届工作的建议》等相关议案,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要求推迟本会选举换届工作的建议》。
协会秘书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全体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要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以利于换届在2012年顺利完成。
    二、审议通过《关于拨付专业委员会活动经费补贴的建议》。
各专业委员会活动应根据专款专用的要求合理使用经费补贴款项,按要求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进一步推动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荐陈艳蓉同志任协会专职副秘书长的提案》。同意陈艳蓉同志任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专职副秘书长。
    四、审议通过《关于施工专业委员会增补副主任委员的意见》。同意增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单位。
    五、会议认真研究了《关于征集省协会几项评优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建议》并开展了讨论。请省协会秘书处在会后认真整理各位常务理事提出的修改意见并继续做好业内意见建议的收集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优管理办法,使评优活动在促进行业发展、提升会员素质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会议围绕《夯实基础求行业发展,练好内功促素质提高,为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再作新贡献(二O一二年协会工作初步思路)》开展了讨论。会议决定,由省协会秘书处在会后根据各位常务理事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充实,在总结2011年协会工作的同时,提出2012年协会工作的计划,提交本年度理事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了天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加入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的申请材料。会议决定,除淳安县千岛湖绿城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舜仁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因手续不全原因暂缓外,同意
其他11家单位加入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