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市政》杂志编辑部有关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9-02-23 09:30:00 发布者:本站
 
   《浙江市政》杂志是省市政行业协会的会刊,系内部交流资料,每季度出刊一期。杂志主要刊登涉及市政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设计、施工、监理、管养等方面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探讨,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等最新科研成果的文章,以及市政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探索和行业活动信息,是指导会员单位工作和生产,加强会员单位之间信息和经验交流的重要载体。为加强对《浙江市政》的管理,提高编辑质量,充分发挥该刊在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信息传递中的作用,特拟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 稿件收集  编辑部人员均可约稿、收稿,所收集的稿件统一交由执行编辑登记并组稿。来稿要求见附件。
    二、 杂志编辑  执行编辑将组稿后的每一期杂志稿件,交由执行主编审编。其中涉及市政技术的论文,请有关专家进行核校。每一期杂志的清样排出后,由主编审核签发。
    三、 宣传彩页刊登  为节减开支,逐步实现杂志自收自支,拟在杂志上适当刊登一些宣传本会市政企业的彩页,并酌情收取宣传费。
    四、 市政技术稿件核校费用收取  为确保技术论文的准确性和指导性,本刊刊用的市政技术论文将聘请专家核校,并酌情收取审稿费。标准:每千字50元(按刊用文字计算)。所收费用上交省协会财务,由财务出具收据,其中60%用于支付专家审稿报酬。市政技术论文的作者也可自行请专家核稿,但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签名,并附上他们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本刊发稿时将注明审稿专家的姓名、职称。
    五、 杂志发行  每期杂志印刷完成后,由编辑部的人员共同负责,及时完成发行任务。
    六、 杂志归档  每期杂志编辑发行后,由执行编辑负责将原稿及成品装订成册并归档。
    七、 其它
    1、《浙江市政》网站管理  《浙江市政》网站是本会的网站,编辑部人员都有管理、维护网站的职责。要及时发布、更新网站信息,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
    2、通讯员队伍联络  编辑部人员要经常和会员单位的通讯员保持联络,交流信息,及时指导,提高来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来稿要求
                                                         《浙江市政》编辑部
                                                              2009年1月8日
 
 
 
 
 
 
 
附件:
《浙江市政》来稿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本刊的编辑质量和水平,使编排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特对来稿提出如下要求:
    1、来稿请署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请提供电子文本。
    2、文章须写摘要(200-300字)、关键词(3-4个,要有专指性),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
    3、插图要求清晰、准确,大小适当,并写清图序、图名及图注。图表中的各物理量均应写清单位符号(用打印字体)。
    4、量的名称、量的单位名称及单位符号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规定标注,专业名词术语、各种物理量及参数等,均使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
    5、文章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凡有新标准、新规定的,一定要使用新标准、新规范、新规程。
    6、凡撰写工程技术总结的文章,请提供有利于加深对文章理解的工程简图。
    7、稿件文责由作者(第一作者)自负。对刊用的稿件,本刊有权作文字性修改和删节。作者如不同意,请事先声明。凡不刊用的稿件,恕不退稿。
    8、本刊对有专利证书或经成果鉴定确定认为具有创新性成果(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设备等)的文章,将优先予以发表。请作者在来稿中附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9、刊用后的稿件题目由编辑部统一输入《浙江市政》网站,作者可上网查询。
    10、欢迎提供可供封面等彩页选用的优秀市政工程摄影作品。
    11、本刊适当刊登反映市政施工、管理等单位和工程一线工作、学习、生活场景的文章,欢迎广大会员单位通讯员踊跃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