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业[2013] 24号
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丽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义乌市市政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树立标杆,表彰先进,提升我省市政行业正能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市政行业协会继续开展浙江省市政行业“诚信单位”、“先进单位”、“优秀职业经理(领导者)”、“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0日止。
二、评选时间:申报结束后至2013年12月10日前。
三、评选数量:按七届一次理事会议通过的2013年工作计划执行,实行总量控制,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兼顾地区和专业分布。
四、申报推荐:由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对照条件认真自评,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协会(含义乌市)签署意见;非省市政行业协会会员不属申报范围。
五、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申报材料:2013年度“浙江省市政行业诚信单位”评价按照《浙江省市政行业诚信单位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执行。2013年度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优秀职业经理(领导者)”、“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按照浙市政业[2012]24号文《关于公布〈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优秀职业经理(领导者)评选办法、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相关评选办法及申报表和评选考核表可登陆浙江市政网(网址www.zjdsz.com)站长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六、请各设区市市政行业协会协助组织好本地区的申报工作,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单位汇总名单和各申报单位资料(资料按要求装订,应有目录和页码)报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史官云、陈艳蓉
联系电话:0571—85100585、85100587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抄送:省建设厅城建处,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义乌市建设局,本会会长、副会长、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