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十一” 假日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及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城发〔2008〕23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办公室,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义乌市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十一”假日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保证旅游接待工作正常有序、安全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公园绿地管理部门都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做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认真总结奥运安保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紧急措施预案,全力作好节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市政公用各行业相关部门要尽早做好“十一”假日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部门要制订“黄金周”客运方案,科学合理地调度车辆和人员,尽最大可能满足客流高峰,保证游客出行方便、快捷。节前,各地公交运营单位要对准备投入运行的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司乘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驾驶和文明服务培训教育,同时,加强公交场站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不安全乘车行为。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假日期间车辆安全营运。
城市燃气、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供水水源、制水制气、管道输送等重要生产环节和部位,要进行全面检查和全力防范,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检查监测,配备抢修力量,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正常运行。
三、科学预测客流量,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接待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渠道,掌握和了解客流变化情况,对客流量作准确预测,努力把客流量控制在合理的容量范围内。热点景区和公园绿地严禁超容量接待。合理规划,对停车场地、公厕、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有序扩建和改造,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尽最大可能提高接待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区及公园游览设施的安全检查。节前,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游乐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索道、缆车、汽车、游船、轮渡等旅客运载工具,对入口、通道、假山、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对攀岩、蹦极、探险、河流、射击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装备进行重点检查,各景区要加强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经过地区的游乐设施、“农家乐”房屋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节日期间,要加强值守和巡视。要进一步加强山林防火工作。
五、各临街工地、在建地铁工地、举行节庆活动的周边工地的脚手架要进行检查加固,建设系统其他行业也要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六、要切实加强假日期间各种节庆活动的组织和安全管理。各地“十一”假日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内举办各种节庆活动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制订好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七、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十一”期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亲临一线进行指挥和检查工作,并和上下级部门之间保持信息联络,保证信息畅通,步调一致,及时上报客流和设施运营情况。我厅值班电话:13588153008,0571-87053008。
“十一”假日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保证旅游接待工作正常有序、安全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公园绿地管理部门都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做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认真总结奥运安保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紧急措施预案,全力作好节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市政公用各行业相关部门要尽早做好“十一”假日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部门要制订“黄金周”客运方案,科学合理地调度车辆和人员,尽最大可能满足客流高峰,保证游客出行方便、快捷。节前,各地公交运营单位要对准备投入运行的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司乘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驾驶和文明服务培训教育,同时,加强公交场站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不安全乘车行为。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假日期间车辆安全营运。
城市燃气、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供水水源、制水制气、管道输送等重要生产环节和部位,要进行全面检查和全力防范,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检查监测,配备抢修力量,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正常运行。
三、科学预测客流量,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接待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渠道,掌握和了解客流变化情况,对客流量作准确预测,努力把客流量控制在合理的容量范围内。热点景区和公园绿地严禁超容量接待。合理规划,对停车场地、公厕、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有序扩建和改造,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尽最大可能提高接待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区及公园游览设施的安全检查。节前,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游乐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索道、缆车、汽车、游船、轮渡等旅客运载工具,对入口、通道、假山、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对攀岩、蹦极、探险、河流、射击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装备进行重点检查,各景区要加强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经过地区的游乐设施、“农家乐”房屋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节日期间,要加强值守和巡视。要进一步加强山林防火工作。
五、各临街工地、在建地铁工地、举行节庆活动的周边工地的脚手架要进行检查加固,建设系统其他行业也要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六、要切实加强假日期间各种节庆活动的组织和安全管理。各地“十一”假日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内举办各种节庆活动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制订好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七、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十一”期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亲临一线进行指挥和检查工作,并和上下级部门之间保持信息联络,保证信息畅通,步调一致,及时上报客流和设施运营情况。我厅值班电话:13588153008,0571-87053008。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