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市政工程等级技工培训鉴定招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12:28:00 发布者:本站
浙市政职鉴[2015]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一级、二级、三级总承包企业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分别不少于150人、75人与30人,为推进本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提高工程质量,进一步提升等级技工岗位技能素质,促进就业,我会联合浙江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将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及有关单位代理招生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1.市政类等级技工(初级、中级、高级)
    工种:下水道工、下水道养护工、筑路工、道路养护工、中小型机械操作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等。
    二、报名培训条件
    1.初级:具有初中毕业证书,从事相应工种工作两年以上;
    2.中级:a.具有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和高中毕业证书、并在初级工岗位工作3年以上;b.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并在本岗位连续工作6年以上;
    3.高级:a.具有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并在中级工岗位工作5年以上;b.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并在本岗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
    4.参加培训人员要求年满18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报名资料
    1.填报个人报名表(一式两份),两张表各贴一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2.二寸白底照片4张、工龄证明、学历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各类表格可在本培训学校网站:www.zjjedu.com下载。
    四、培训费用
    初级、中级、高级技工培训费用(含鉴定费)分别为800元、900元、1000元,由浙江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具正规发票。
    五、其他事项
    1.总人数不少于100人,单一工种人数不少于30人的可送教上门。
    2.培训考试(鉴定)合格者,发给由省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厅有关部门共同盖章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联系方式
    省市政行业协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鲁勋 0571—85104574  13868059597
    浙江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俞蕾 0571—56250190  18857161307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