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宁波市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13]01号),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复函(国科火字[2013]29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定,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
宏润建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依法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优先获得政府扶持,有利于公司科技创新、转型发展、提升业绩、提升行业竞争力。这也是宏润建设实施科技强企、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差异化竞争,积极向轨道交通、市政路桥、地下工程、生态环保、高层建筑等高端项目努力的结果,是企业创新转型、调整结构迈出的坚实一步。
(来源:《宏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