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业[2009]2号
关于2009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
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09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是2008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在申报前已通过备案投入使用。
二、2009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评审工作按《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实施,申报工程应已获得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三、根据省建协(浙建协[2008]71号)关于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市政工程由本协会集中推荐。推荐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市政工程必须是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程必须符合省建协(浙建协[2008]71号)《关于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规定。
四、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完整的能发挥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从设计到施工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条文”,达到国家和部颁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申报的工程应附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意见(提供复印件并有原件存放单位的签字盖章)。
五、大中型以上或结构复杂、造型新颖的桥梁工程,应有桥梁动、静荷载试验资料,并提供检测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的项目必须获得当地设区市级优质工程奖(金杯奖)称号,并有当地设区市级建设工程(市政)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说明》。
七、申报时须提交:《申报表》二份(单独装订);所有附件书面资料应按次序先后,编目编页码后装订成册一份;录有反映工程质量创优活动情况的DVD光盘(有普通话配音,播放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一张;反映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情况的照片6张和反映工程竣工后全貌的照片4张共10张(均不得进行电脑修饰处理),一律按次序附文字说明后粘贴在附件资料的最后几页内。上述申报材料应在2009年3月20日前报送到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八、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市政项目和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浙江省项目)的申报,将在评选出的2009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中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其资料报送将按要求另行通知。
九、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直接从《浙江市政》网(WWW.ZJDSZ.COM)上下载。
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0571-85100585。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09年1月6日
抄送:省建设厅、张文平副厅长、省建设厅城建处、省建筑业管理局、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各市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本会会长、副会长